一、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校各个党组织都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由,努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并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党组织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群众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政策法规、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时事政治,重视学校德育工作。
2.积极支持和协助校长,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党员管理,督促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严格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
4.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活动,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和师德师风教育,坚决的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严肃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在考核、表彰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5.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做好换届选举或健全支委工作;同时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加强学校各级干部队伍建设,为校长任用干部创造良好的条件。
7.施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党组织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8.积极开展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关心退离休教职工,经常倾听他们的意见,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学校团结和稳定,支持学校改革和发展。
9.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党建文化建设,增加党员凝聚力和战斗力。
10.积极领导和支持学校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建成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共同为学校建设服务。
11.领导和指导隶属党支部的工作。
三、健全党组织设置、及时换届选举
中共兰溪三中总支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1名。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调动或指派党组织的负责人),其中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需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党总支委员会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任期目标责任制年,任期届满均需按期换届选举。如有特殊情况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应及时补选。
四、加强中学生党建工作,促进学校德育教育中学生党建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重要阵地。因此,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建立学生党支部、学生业余党校、学生团校组成的工作网络,扎扎实实地开展中学生党建工作。通过中学生党建工作,厣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大力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大力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及理想、信念的教育;促进学校德育工作。
五、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建设
通过党内监督,更好地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内监督按《中国共产党中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八项内容进行监督,并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每个党员(含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建立学校中心学习组,加强对学校主要骨干队伍的学习教育和监督。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4.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抓好平时的学习教育活动
六、积极推进《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党组织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开展。
学校党总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年终组织进行(《考核办法》附后),考核结果与先进党组织评选挂钩。
七、开展“文明争创”活动,加强党建文化建设
通过文明活动和党建文化建设,增强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代感,提高党建工作的亲和力和影响力,使党建工作能更好的影响人、感染人、教育人和提高人,具体着重开展以下活动:
1.加强对学校各类“文明争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推进校园文明建设;
2.开展“三中先锋杯”党员文体活动及其它教育活动;
3.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
校级先进评比,每年一次,名额比例为:校级先进党支部原则上控制在支部数的1/4,优秀共产党原则上控制在党员的1/10,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控制在党小组长、支委数1/5。
八、经费保障,确保党组织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党组织的党员教育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以确保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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